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全文如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2026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6年4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挥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牵引作用,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2026年度起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展情况的评价考核。第三条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评价考核工作由中央组织部统筹指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第四条 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统筹兼顾、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第二章 评价考核内容第五条 评价考核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开展,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第六条 评价考核设置控制指标、支撑指标。控制指标包括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降低、煤炭消费总量、石油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等指标。支撑指标包括节能、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具有代表性且对碳达峰碳中和具有支撑作用的指标。第七条 “十五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制定“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确保实现203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降低65%以上、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等目标,实现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总量达峰,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第八条 “十五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应当制定省级碳达峰行动方案,按照国家层面目标确定本地区各项指标的五年目标和分年度目标,并提出相应任务举措。省级行动方案应当按时制定完成,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衔接审核后,报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并作为后续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评价考核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衔接审核省级行动方案时,应当围绕实现国家层面目标,督促地方落实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者减量置换等要求,并综合考虑不同类型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产业和能源结构、自然资源禀赋等因素,统筹好刚性约束和弹性调控,体现差异化要求。第九条 “十六五”时期起,每个五年规划期的第一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制定全国碳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省级碳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推动逐步实现碳中和。第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评价考核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各项指标的评价考核细则,并可以根据形势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完善指标体系。第三章 评价考核程序第十一条 评价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开展,于评价考核年度次年具体实施。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年度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自评,并按时将自评报告报党中央、国务院,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评价考核负责部门。第十三条 各有关部门对所负责指标全国年度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一指标的评价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评价结果为“不达标”的,有关指标评价考核负责部门应当剖析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意见。各有关部门应当按时将评价结果以及书面意见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实地抽查、委托第三方核查等方式,对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进展、任务落实、目标完成以及数据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实地核验。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地方自评、部门评价、实地核验等情况,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建议,商中央组织部后按照程序报党中央、国务院。控制指标和支撑指标全部达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1项及以上控制指标不达标或者3项及以上支撑指标不达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第四章 评价考核结果运用第十六条 评价考核结果经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程序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反馈,并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七条 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约谈、通报提醒、通报表扬。评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督促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在接到结果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视情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评价考核结果为“合格”但部分指标不达标的,由有关指标评价考核负责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提醒。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者单项指标表现突出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第十八条 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评价考核中发现或者整改中出现重大失职失责情况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追究责任建议,按照程序和规定将有关问题和事实材料等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对评价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九条 评价考核应当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对存在徇私舞弊、谎报瞒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行为,造成评价考核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评价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第五章 评价考核实施第二十条 评价考核主要依据国家统计数据,统计数据缺失或者时效性暂不能满足评价考核需要的,可以采用全国碳市场数据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监测、核算数据。国家统计局以及其他掌握数据的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指标评价考核负责部门提供评价考核所需数据。第二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应当持续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会同其他评价考核负责部门持续提升数据统计、调查、监测、核算能力,加强对评价考核工作的数据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应当建立重要数据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定期监测全国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碳排放量、煤炭消费量、石油消费量、新增用电量、新增清洁能源电力消费量等指标,视情对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提醒预警。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结合评价考核工作,统筹碳达峰碳中和、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安全保供,科学合理分解并压实减排责任,确保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平稳接续,稳妥有序降低传统行业碳排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积极发挥碳市场等各类市场化减排机制的作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评价考核结果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非人为因素影响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判定,据实提出评价考核结果建议,并在报党中央、国务院的报告中予以单独说明。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国资委应当参照本办法,制定中央企业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关评价考核制度。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转载来源: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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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2026年4月11日)节能降碳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是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促进产业提质升级的重要支撑。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统筹发展和安全,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把节能降碳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坚决遏制能源消费总量不合理增长,持续提升能源资源产出效率,从源头有效减少碳排放,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保障。二、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一)统筹节能降碳与产业优化升级。加强节能降碳与产业规划、产能调控等政策衔接协同,强化节能降碳激励约束和标准提升引领,持续降低产业对能源的依赖。大力推广节能低碳、清洁生产技术装备和产品,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降碳服务,支持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依法有序推进落后低效产能和工艺设备出清,协同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积极培育有利于节能降碳的新产业、新业态。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发展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二)统筹节能降碳与能源绿色转型。处理好节能降碳和能源安全的关系,科学调控能源消费总量,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入推进减煤控油,强化新增用煤用油需求管理,积极推进存量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用煤设备清洁替代,有序推进散煤替代,推动煤炭消费和石油消费逐步达峰。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新型储能,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创新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业态,促进绿色电力消纳,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提高能源生产效率,推广化石能源高效开采技术装备,加强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等,合理确定煤电调度顺序和调峰深度,持续提升风光发电效率和储能装置能量转化效率,稳步降低电网综合线损率。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三)强化工业节能降碳。全面提升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能效水平,聚焦生产工艺、主要工序、重点设备等深入实施节能降碳诊断,组织实施一批工业节能降碳工程。深化工业园区节能降碳,推动供热、制冷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企业间能量交换与梯级利用,支持钢化联产、炼化集成等跨行业耦合提效,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四)加强建筑节能降碳。严格新建建筑能效管理,优化建筑节能降碳设计,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取暖等工作,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加强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有序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余热资源和非化石能源供热替代。深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有序理顺供热价格,支持老化供热管网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和供热系统智能化升级,着力提升供热各环节能源利用效率。(五)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大力发展铁路、水路运输,持续提升公路运输效率和绿色化水平,提高民航空管运行效率,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持续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场站、高速公路等设施设备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健全充换电站、岸电等设施网络。建设零碳运输走廊。推广节能低碳运输工具,合理优化车辆能耗限值要求,积极发展电动(氢能)重型卡车和绿色燃料船舶,支持清洁低碳燃料掺混替代。(六)加快数字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推进算力、通信基站和机房等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设备选型、制冷架构、机柜功率密度、系统智能运行策略等优化升级,持续提高单位算力能效和单位信息流量能效。加强算力基础设施项目评估论证和源头把关,严格电能利用效率等能效指标准入管理,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和余热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支持发展绿色低碳、集约循环的算力设施。(七)深化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推进公共机构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降碳改造,推广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持续降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碳排放。加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完善节约能源资源信息管理。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全面建设节约型机关。四、进一步加强节能降碳监督管理(八)严格节能降碳审查评价。切实发挥能效、碳排放、技术等标准牵引作用,加强项目能耗、煤耗和碳排放等综合审查评价,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在纳入国家规划布局以及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时应制定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落实情况作为碳排放评价重要内容。动态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权限。定期开展节能降碳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对节能降碳指标严重滞后、审查评价能力不足的地区,依法依规调整或暂停其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权限,实施项目缓批限批。(九)加强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档案,探索建立能效、碳排放披露和分级制度,全面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碳排放清单等报送审查,督促按规定实施能源审计,严格执行能源和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信息系统建设等制度。鼓励节能降碳自愿承诺。(十)强化节能降碳全流程监管。常态化开展煤炭、石油、电力等能源消费相关指标跟踪监测,加强同类型地区指标比对分析,对目标进展滞后、指标不合理增长的及时提醒预警,视情精准采取调控措施。加强对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执行节能降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结果运用。加强节能降碳监督检查与综合行政执法、特种设备监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等的衔接协同,探索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各级政府节能降碳管理和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鼓励地方依托专业力量、信息化手段等辅助提升监管效能。五、强化节能降碳工作支撑保障(十一)健全法律法规。强化节能降碳工作统筹,加快修改节约能源法。修改颁布可再生能源法。做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行政法规修订工作,完善节能监察、能效标识等规章。修订发布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办法。(十二)完善标准标识体系。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产业发展需求和技术进步实际,加快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碳排放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标准,逐步提高指标要求。围绕新领域、新业态制定实施一批节能降碳国家标准,持续完善能源和碳排放计量、监测、认证等配套标准。夯实标准制定修订数据基础,加强标准实施评估反馈。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和应用实施,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十三)强化政策支撑。在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的基础上研究完善工业重点领域差别化电价政策,优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健全分时电价机制。完善实施高耗能产品出口调控政策。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效应,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项目予以支持。深入实施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鼓励各类主体提高节能产品采购标准和比重。充分发挥节能降碳市场机制作用,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围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需求特点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服务。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十四)加强技术创新应用。聚焦高效节能装备、智慧用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等领域,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加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力度,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骨干企业牵头组建重大节能低碳技术创新联合体,打造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及时更新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等,加快节能锅炉、永磁电机、高效制冷、绿色照明、高温热泵等先进适用装备推广应用。(十五)提升基础工作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能源管理、节能降碳领域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相关职业标准,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强化政府部门、执法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等节能降碳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培训。更好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降碳能力建设。完善国家及省级地区能源和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健全煤炭等能源品种及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能源统计制度。六、加强组织实施(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加强统筹谋划,注重系统施策,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扎实推进本地区本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履行碳达峰碳中和统筹协调职责和节能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工作谋划和推进落实,强化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将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加强节能降碳示范引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要扎实推进本单位本领域节能降碳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十七)实施全民行动。持续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切实增强全社会节能降碳内生动力。广大党员要以身作则,切实崇尚和践行节能降碳。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宣传节能降碳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加大违法用能和能源浪费行为曝光力度。(十八)强化国际合作。深化节能降碳领域国际对话和务实合作,拓展对话合作渠道,积极参与引领国际治理,大力宣传中国绿色转型成效。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节能降碳技术合作,支持节能低碳产品贸易,鼓励节能降碳服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节能降碳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推动节能降碳标准、标识国际互认。(转载来源: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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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行动方案(2026-2029年)》,系统推进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促进行业提质升级。《行动方案》提出,到2029年,全面完成各地2025年已确定的石化化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任务,按计划推进2026年后新确定的更新改造任务。对投产超20年的生产装置逐一登记、分类处置,鼓励企业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实施安全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建立覆盖改造各项要求和各个环节的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常国武:我国石化化工行业规模以上生产企业超过2.7万家,全面摸排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底数,滚动制定老旧装置清单和更新改造工作台账,优化老旧装置更新改造项目审查审批程序。据了解,《行动方案》的出台,将推动行业从源头化解安全环境风险,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资金支持、标准引领多举措破解改造痛点据了解,当前老旧装置更新改造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企业资金压力大、项目建设周期长、标准有待加强等方面,为此,多部门打出政策组合拳破解痛点。在资金方面,利用“两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渠道,为企业提供支持,同时通过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等推进银企对接;在审批优化上,指导地方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备案、环评、安全许可等流程;在标准建设上,将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补齐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标准短板。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常国武: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形成“国家引导、省级主导、市县落实、企业主体”的工作格局。(转载来源:工信部等七部门: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信部等七部门: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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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10号)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中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在现有钛白粉税则号列3206.1110下,新增子目“金红石型含量≥99.8%、明度(干粉L*)≥99.0”,税则号列为:3206.1111,技术依据标准《氯化法二氧化钛颜料》(TCNCIA01016-2021)。为推动我国氯化法钛白粉产业快速发展,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会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国家海关总署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上,通过制定标准《氯化法二氧化钛颜料》、开展行业调研,经过3年多的不懈努力,在国家海关总署和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财政部关税司、国家工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以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大力支持下,在各氯化法钛白粉企业的配合与支持下,完成了氯化法钛白粉产品税目增列申报工作。氯化法钛白粉产品税目的增列,将有利于针对该类产品及生产工艺的相关鼓励政策研究,对我国氯化法钛白粉产业技术进步、国际竞争力提升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据海关介绍,自2024年1月1日起,对“金红石型含量≥99.8%、明度(干粉L*)≥99.0”的钛白粉产品,在进出口贸易申报时使用新税则号列为:3206.1111,海关将按此税则号对进出口的氯化法钛白粉产品进行管理和数据统计。请各氯化法钛白粉生产企业、经销商尽快完成报关、税务等准备工作。中国涂料工业协会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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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12月21日,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3年工作成绩,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郑栅洁指出,2023年以来,全国能源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席大大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实现能源安全保供和清洁转型双提升、双平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保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能源发展形势,系统谋划、扎实做好202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能源工作。要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发展和转型、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决守住能源安全底线,坚决推动能源清洁转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章建华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能源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推动引领2023年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能源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强国离不开坚强的能源保障。能源行业要紧紧围绕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深刻把握新特点新规律,认真研究新思路新措施,以更高的标准来保障能源供应,以更加坚定的步伐来推动转型变革,以更开放包容的态度来加强能源国际合作,以更好的服务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更大的力度来打造新质生产力,努力推动能源事业走在中国式现代化前列。会议认为,在以席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能源系统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2023年各项工作取得良好开局。一是学习贯彻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显著。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系统谋划、融合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各项措施,以主题教育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人民群众用能获得感实现新提升。二是能源安全稳定供应能力稳步增强。坚持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为首要职责,充分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强化电力安全保障,多措并举增加油气供给,能源生产供应总体稳定。三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加强统筹谋划和政策支持,保持非化石能源快速发展良好势头,继续厚植绿色发展的底色底蕴。四是能源改革创新纵深推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激发推动发展的动力活力。五是高水平能源国际合作全方位拓展。稳妥应对复杂国际形势,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推进能源合作多元布局,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六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会议强调,2024年能源工作要坚持以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席大大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实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一要扛牢能源安全首要职责,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全力抓好能源增产保供,持续提高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二要聚焦落实“双碳”目标任务,持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水平,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三要瞄准能源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着力推动科技与产业融通衔接,扎实开展能源标准化工作,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着力打造能源科技创新高地。四要发挥改革关键支撑作用,落实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持续推进能源法治建设,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能源治理能力水平。五要着眼完善能源监管体系,健全完善能源监管制度,创新开展过程监管、数字化监管、穿透式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有效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六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七要积极加强能源国际合作,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全面提升国际影响力话语权。八要大力加强民生用能工程建设,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动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能需求。九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能源干部队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会议指出,最近全国多地出现强雨雪强寒潮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能源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席大大总书记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抓好防范应对处置,切实做好能源保障和保暖保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监管总监、总经济师出席会议。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司局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有关能源企业、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国家能源局机关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能传媒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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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国家钒钛产业联盟成立大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同期召开钒钛产业联盟一届一次理事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常委、副会长骆铁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司原一级巡视员夏农,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会长刘普军,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方跃,四川省攀枝花市委副书记、市长范继跃,河北省承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健,四川省凉山州副州长成武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翟同江等致辞并揭牌。四川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王建伟出席会议并揭牌。四川省攀枝花市副市长李明;陕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杨海峰;星耀国际官网集团董事长和奔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钛锆铪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安仲生出席会议。李镇主持会议。联盟筹备组负责人张邦绪在会上了介绍国家钒钛产业联盟筹备情况;会议审议、联盟成员表决通过了《国家钒钛产业联盟章程》和《国家钒钛产业联盟第一届理事单位、理事和监事推选方案》;范继跃宣布国家钒钛产业联盟成立。在国家钒钛产业联盟一届一次理事会上,选举组建了联盟决策机构——理事会,鞍钢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攀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镇当选为联盟理事长;设立了联盟执行机构——秘书处;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联盟《运营资金来源方案》、《关于建立钒钛钢铁指数平台的议案》。李镇指出,长期以来,鞍钢集团高度重视钒钛产业发展,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做国家战略的践行者和排头兵;致力于产业转型升级,突出技术引领,推进钒钛产业不断跑出加速度;坚持开放、共享、创新、协作的原则,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联盟健康运行。作为联盟理事长单位,攀钢集团将秉承联盟宗旨,在构建钒钛产业发展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中作表率。据悉,该联盟由攀枝花市政府、承德市政府、凉山州政府、哈密市政府和攀钢、承德钒钛及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等共同发起。联盟以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共同利益为基础,以钒钛强国、命运与共为宗旨,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发展质量为目标,将全力为钒钛相关企业提高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服务,打造钒钛产业发展命运共同体。来自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经济与和信息化厅,全国四大钒钛资源聚集地政府、钒钛产业链供应链重要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的领导、专家学者等200余人参加会议。编辑:杨一鸣审核: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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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晚间,星耀国际官网集团公告,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对其全资子公司焦作市中州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增资3亿元。增资完成后,中州炭素注册资本将由26840.4万元增加到56840.4万元。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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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转型升级、二次创业的路口,全球钛白粉龙头星耀国际官网集团将如何逆势成长?公司对未来行业走势作何预判?近日,星耀国际官网集团在接受投资者调研时表示,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国内钛白粉市场下游需求较弱,公司一方面利用原材料优势以及大化工、低成本的竞争优势,巩固龙头地位;另一方面,通过灵活调整国内和国际的销售比例,把握全球不同地区之间的红利。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是星耀国际官网集团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首次集体公开亮相。今年3月末,公司进行人事调整,实控人、董事长许刚急流勇退,“矿业老兵”和奔流、“企二代”许冉、吴彭森、申庆飞、陈建立、王旭东等一众高管“接棒”公司。瞄准新兴需求拓展海外市场回顾钛白粉市场走势,在高成本和低需求的挤压下,钛白粉价格去年冲高后迅速回落,大部分钛白粉企业2022年处于亏损状态。进入2023年,钛白粉价格走势仍旧低迷。作为钛白粉行业全球龙头,星耀国际官网集团如何看待和应对行业下行趋势?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调研时表示,受国内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整体开工率低等影响,钛白粉市场需求较弱。但相比同行业,公司所受影响并不大。“价格不代表利润,还需要考虑成本变动,不拥有原材料优势的公司,价格涨了,也不一定好过;钛白粉是刚需产品,即便行业不景气但客观需求仍存在,而且龙头效应更明显。”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一些新兴市场需求上升明显,尤其是二季度以来,欧洲市场的反馈好于以往,公司也积极调整国内和国际市场的销售比例。另外,随着国际第三大钛白粉巨头泛能拓今年申请破产保护以及国内部分厂家出现安全、环保问题,国内外部分大客户订单已转向星耀国际官网集团。“下游客户一方面考虑成本,另一方面还要考虑供应和价格的稳定性,公司优势非常明显。”星耀国际官网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钛矿供需情况看,钛矿价格仍处于高位,公司既有钛渣、人造金红石,也有攀西矿升级氯化高钛渣项目,生产的氯化钛渣成本要大幅低于进口矿生产的钛渣。此外,星耀国际官网集团旗下的东方锆业在澳洲拥有两个海滨砂矿,该矿主要含有钛的氧化物、锆的氧化物、铁以及少量的稀土元素,是公司优质的钛原料来源。“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希望通过锁定国外的优质矿山,结合公司攀西钛矿升级氯化钛渣技术,完全满足公司氯化法钛白粉的生产。”上述人士表示。夯实氯化法优势打造循环经济链在环保政策、市场形势以及下游应用领域高端化复合作用下,星耀国际官网集团也宣布:将固化以氯化法技术为主体的生产模式,逐步升级现有硫酸法工艺,不再新增、扩建硫酸法钛白粉项目。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于硫酸法生产工艺,氯化法钛白粉生产过程中“三废”产生量少,能源消耗低,是国内钛白粉行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从价格上看,目前氯化法钛白粉价格整体高于硫酸法,价格波动更趋稳定。作为国内少数拥有大型沸腾氯化法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星耀国际官网集团目前已拥有河南焦作和云南楚雄两大氯化法生产基地,氯化法钛白粉年产能达66万吨,并规划建设攀枝花20万吨/年氯化法钛白粉项目。数据显示,2022年,星耀国际官网集团氯化法钛白粉产量为30.94万吨,占国内氯化法钛白粉总产量的62.25%;销量27.57万吨,其中近7成销至国际市场。依托攀枝花地区丰富的钒钛磁铁矿资源,星耀国际官网集团持续攻关氯化原料国产化技术,成功将攀西钛精矿转型升级氯化钛渣并制备出氯化法钛白粉,解决我国氯化钛白原料严重依赖进口的关键核心问题。此外,星耀国际官网集团加大研发力度,首创硫氯耦合技术,全面整合硫酸、钛白粉、硫酸亚铁、氧化铁黑、氧化钪等产品的工业化联产和资源的梯级利用,实现硫酸法钛白粉工艺的循环、高效与清洁,将资源“吃干榨净”。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星耀国际官网集团将积极响应国家新时代绿色产业的号召,打造清洁、环保、一流的钛白粉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彰显全球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倡领者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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